我過去在一些工作、合作上遇到規則、範圍不清晰,口頭上非正式對談,工作變更、合作方式變更,我未考慮清晰是否答應變更被對方直接引導我要接受,造成過程中不愉快或是有糾紛。我一開始我以為是我在合作上,無法接受制度的管理、或是沒有把工作規則談清楚、白紙黑字寫明白。

 

經過導師引導我以後,我才發現原來在合作中,我沒有把我自己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沒有為自己設定明確清晰的界線,所以合作對象隨口要改變合作模式、要變更工作方式,我很容易未經思考太過於輕易答應,而沒有看見自己被佔便宜,事後發現又勉強自己委屈求全配合對方要求,直到對方開始越過更多線、拿更不合理的要求、情緒勒索,讓很多事件爆發。

 

在調和中,我做了一個目標:我尊重我的界線。

 

我畫了一個界線、一個空間,不許別人在我的界線內未經我答應允許,侵犯我的自由、我的利益,索取、干擾、強迫我答應或是要求我做我不想做的事。在這個界線內是我的空間,我說的算。沒有尊重我,我不會再用討好的方式求和,我會捍衛我的權利。

 

在調和以前,我遇到跟前公司發生爭執:

因為我是一人部門,工作不需打卡,公司從來沒有說過每天要在公司工作,口頭上說過「只要你工作都有達成,你在外面接案、兼職公司不會管」,12月份開始附條件說「每次外出需要申請,這樣才能核銷外出的費用申請」「外出拜訪談合作,需要經過總經理同意才能出門」,也是沒有提到要進公司上班。(幾次我申請外出,總經理連讀都沒有讀,但為了達到績效沒有同意也必須要出門)

 

4/10晚上晚上老闆、總經理兩個人線上質詢我,問我為什麼都沒有進公司上班,我說當初來公司合約上沒有說一定要進公司上班,他們就反說「進公司上班不是裡所當然,沒有進公司視為曠職」,我說「我每個月績效都達成,你們要的資源我都有拿到,每月文章都有達標,怎麼會沒工作?」我只差經常工作超時沒講,公司咬著沒有進公司工作,要用勞基法壓我曠職,並且稱「已發放的薪資」為「不當得利」,要我繳給公司4萬,口頭上強調並承諾我4月1-10日的薪資一萬多照發(結果也沒給),即使我拒絕這樣無理的控訴,我要求離職處理,他們硬咬,如果我不答應,他們要扣人事的薪資。

 

一個小時僵持不下,被兩個人疲勞轟炸,我只能強迫被接受,但是我說我短期幾個月沒辦法給你錢因為我有貸款要繳,他們兩個也答應,延緩收錢。

 

但接著每個禮拜,我都收到人事催我要給公司4萬,說我違反什麼法、什麼法規。而且還在不知道什麼時候把我每日工作紀錄刪除,所以我不知道從何證明我每日都有上班紀錄。剛開始我只能在情緒中我想表明我的立場,後來經過跟很有經驗的人資管理顧問林廷樹請教之後,才明白我根本不需要做任何處理,因為不倫我有沒有工作記錄證明,我都是站的住腳,不用接受老闆不合理的要求。很感謝謝林廷樹顧問百忙中跟我回覆,讓我在合法性上放下一部分的心。不過每次看到很強硬的要退錢的訊息還是讓我胸口很悶,即使知道站在法律上、爲公司付出的心力我問心無愧,但是卻因為老闆說我有錯、並且更用同事被扣薪這樣的人際勒索,要我承受罪惡感。

 

在我調和完「我尊重我的界線」後,我的態度從原本只想避免衝突、只保護自己的心態,轉為只要你侵犯我的界線,我也不會對你客氣的態度。

 

今天我也很感謝專精商業相關法律的劉仁閔律師在開完庭空檔立刻打給我,教我面對公司要威脅要起訴一事如何處理。也是之前有找過仁閔律師協助我擬合作契約,知道他的風格在防守同時進攻上,對人敏銳度能預測怎麼應對各式各樣的對手作防備很強,所以才下定決心跟他做請教。

 

最近,我開始感覺到今年開在許多反覆輪迴的重複模式、失衡的狀態中,我在調和後一個一個找回那個穩定、並且很強而有力量的自己,那個最真實狀態的我,而不是經常在各方面示弱偽裝自己。每次在覺察到自己失衡而重新找回中軸、再次穩定狀態切換的感覺,越來越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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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瑞君   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Diet.J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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